2020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原则
来源: | 作者:广东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20-08-06 | 458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录取原则
四、录取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考试;报考舞蹈表演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为设计类专业。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专业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且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设计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四川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四川省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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