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校考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在校考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参加的所有招生院校校考的成绩一律无效。
招生院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校考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福建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好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对省外院校在闽设点校考工作中不按规定操作、不按规定选派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考评专家)、出现重大违规问题的招生院校,将取消其在闽设点校考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处理。
五、校考成绩报送
招生院校考后应及时在本校网站公示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将校考《专业合格证》(含专业成绩)寄发给考生本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请招生院校(含未在闽设点组织校考的院校)于2017年4月10日前一次性将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详见附件2),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院校成绩报送系统”报送我院审核;并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用特快专递,寄达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未在我省设点校考的高校应一并将校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处理结果通报我院普招处进行后续处理。凡未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报送的校考合格生源数超出规定比例,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处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
附件:1.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院校在闽校考安排表
2.2017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生成绩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月6日
附件1
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省外院校在闽校考时间安排表
序号
院校名称
在闽校考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美术类
1月11-12日
1月14日
2
湖南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