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 作者:四川美术学院 | 发布时间: 2024-01-05 | 5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按上述要求录取后,考生所报类别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校考专业综合分排名位于报考类别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四)如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调剂到同一招考类别下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五)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工业设计专业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两门科目方可报考;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六)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

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学校校考类专业录取时不承认政策加分。


六、其他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复试。凡复查或复试有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2.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处官网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本简章内容,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规定。学校2024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3.学校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未在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任何中学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训基地。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委托名义进行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本科招考信息以学校招生处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及时在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5.学校保留因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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