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4年本科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2024年征集志愿 | 作者:广东省2024年征集志愿 | 发布时间: 2024-07-28 | 119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2024年本科批次普通类普通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尚有少量缺额计划

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可以有两次取消志愿确认、再修改并重新确认的机会。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7月30-31日组织高校录取,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投档依据。

四、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本科批次艺术类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与普通类(历史、物理)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同步进行。正式投档前,将视院校生源情况,对各科类、各院校专业组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投档录取办法如下:

本科批次院校普通类(历史、物理)和艺术类专业第二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预投档,正式投档投第二次征集志愿分数线上考生档案,按考生总分(艺术类为合成总分)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参加第二次征集的院校专业组最终确认的计划1:1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第二次征集志愿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第三章体检要求,特别是拟填报专业的身体条件要求和考试成绩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二)本次征集志愿院校为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包括个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一经确认,投档后,一律不得申请放弃。

(三)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本科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本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信息无效。

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科批次第二次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次征集志愿表(样式)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院校普通类(历史、物理)第二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院校[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第二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院校[普通类(历史、物理)、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第二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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