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现有武侯、新都、临空经济区三个校区,办学层次涵盖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成人教育和中等艺术教育,在校生规模14000余人,是全国十一所独立设置的专业音乐学院之一。

学校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学术硕士学位授权点,有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开设29个本科专业,是西南地区唯一集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为一体的高等专业艺术院校。学校现有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门国家级一流课程、75门省级一流课程和示范课程;

建有“四川音乐学院中华传统音乐研究院”“音乐数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音乐研究中心”“数字媒体艺术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四川省音乐艺术普及基地”等一批省级重点研究平台和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经过八十多年的办学发展,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优化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专业艺术人才。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办好艺术教育、培养一流人才、促进文艺繁荣”办学理念,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等专业艺术院校。

备注:
(一)学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专业代号等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二)教学模式: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同步教学。
(三)就读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新都校区(成都市新都区蜀龙路620号)。
(四)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调整我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260号)文件规定,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从2023年秋季学年起,我校招录的新生执行新标准,此前入学的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一)文考报名及考试:请考生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成人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办理文考报名手续。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请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