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在现场审核时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证明资料须一次性交齐,资料提交不全者,不予确认。因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参加考试,不予退费。
①报名成功后打印对应专业(方向)的报名登记表一份。
②考生本人当前所在学校证明原件一份(请下载附件1.docx,内容不得更改),使用A4规格纸张,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③考生本人“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在校文化课成绩证明原件一份(请下载附件2.docx,内容不得更改),使用A4规格纸张,注明分制,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以等级评定的,须注明分数段和分制。
④考生有效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正反两面须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一份。
⑤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提供户口本首页(有公安局和派出所公章)和考生本人页,须将两页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复印清晰),如信息有变更,须将变更页同时复印。复印件上手动注明考生身高、血型。
⑥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背面写清姓名)。
2、注意事项
(1)有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除①项中所述报名登记表按照所报专业提交外,其他资料提供一套即可,在现场审核时告知现场老师兼报专业和准考证号。
(2)请按顺序准备好上述资料,提前在②③④⑤项资料的右上角手写注明报考专业、准考证号,不接受其他支撑资料。现场审核时间见下方第五大项“现场审核及专业考试安排”。
1.严禁携带各种通讯、拍照工具进入考场。
2.报考戏曲表演专业的考生须穿着练功服、练功鞋参加考试,不得化妆及佩戴头饰。伴奏音乐及播放设备、道具等需自备。
3.报考戏曲音乐专业的考生须自备考试乐器(钢琴除外),作曲方向的考生参加三试时需携带签字笔、铅笔、橡皮、尺子。
4.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自备考试乐器(钢琴除外)。
5.报考绘画专业、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自备铅笔、画板、画架、水粉笔、水桶、调色盒等绘画所需用具。画板上不得粘贴各种图案,不得书写有关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