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按报名时所填报的舞种、考试曲目进行表演,否则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7)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8)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考完一个科目后将考试序号牌交还给考试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下一个科目候考。
(9)离场:考生完成当天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2)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弃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考生进入考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考试所需道具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自备练功服等服装,舞蹈基本功练习服要求为纯色、无标识紧身吊带练功服。不得自带舞伴,舞蹈表演自备仅存本场考试曲目的伴奏音乐U盘,考生须确保其伴奏音乐U盘质量,U盘中存放的音频文件须为MP3或WAV格式。不得使用手机等介质存储伴奏。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且须在无人伴奏情况下完成考试。
(5)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做任何打招呼和有暗示性的言语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三、考试地点
1.考试地点
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考生可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至17:00察看考点(不得进入校区),了解考试有关注意事项。根据考试管理需要,考试期间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提前进入校园察看考场。送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学校。因考点周边无停车场,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前往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立即驶离,远离考点考场周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2.乘车路线
(1)从武昌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4号线至复兴路站A出口,步行约1.4公里到达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