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配考室: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室。
(4)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
(5)身份信息核验与采集:考生进入考室前需通过虹膜核验,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室,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粘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室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2秒,采集考试身份信息时,考生不佩戴口罩)。
(6)考试:
①声乐科目,演唱2首声乐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背谱演唱,曲目自选。
②器乐科目,各种器乐(中西打击乐器除外)演奏2首器乐作品,先演奏1首练习曲,后演奏1首乐曲,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要求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1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背谱演奏,曲目自选。
考生须按报名时所填报的唱法或乐器、考试曲目进行表演,否则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7)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作出暂停、终止等指令。
(8)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考完一个科目后将考试序号牌交还考室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下一个科目候考。
(9)视唱考试:视唱科目考试采取机考形式。视唱考试演示视频、流程和注意事项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了解。
(10)离场:考生完成当天全部考试科目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笔试要求
①考生应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笔试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因开考即统一播放音频试题内容);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
②考生进入考室时,不得携带考试资料、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录音录像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考室入口处接受安检,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对。
③笔试科目将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只允许携带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客观题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填空题答案必须填写在答题卡上的规定位置,在试卷上和答题卡非答题区域作答的视为无效。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时应书写完整、规范,如出现书写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将进行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