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辽宁省教育考试院 | 作者:辽宁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5-12-30 | 412 次浏览 | 分享到: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等详见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表(导)演类专业省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6.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于20251219开始,面试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三个科目: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三)艺术类专业省际联考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并设置考点,艺术类考生可向组考高校申请并按要求参加相应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未参加省际联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组考高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工作安排发布省际联考专业考试须知,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或咨询院校了解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考试要求等,具体以当年戏曲类省际联考相关规定为准。


  (四)艺术类专业校考

  高校校考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少数经批准可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的高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校考。相关高校及专业名单由高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

  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未参加对应科类(子科类)省统考或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校不得发放校考合格证。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校考专业成绩评定、发布及复核,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确定等有关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考生可向高校咨询。

  我省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进行投档,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高校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严禁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校考加试(考生号第10位为37的为艺术类考生),对参加校考的非艺术类考生我省将不予投档录取。


  、专业考试成绩

  1.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结束后,根据工作安排,我省适时公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统一划定各科类统考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成绩分布情况和各专业合格分数线,自行打印考生省统考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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