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招生简章 | 作者:广西艺术学院招生 | 发布时间: 2026-01-05 | 10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校考专业招生简章

(三)末位同分录取规则

各乐器校考专业成绩末位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序;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成绩总和排序。

(四)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使用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校考艺术类专业。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最终录取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6年本科招生章程》。


五、收费标准

(一)校考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考试费180元/人,区外(外省)考生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二)学费标准:音乐表演(演奏)专业预缴学费标准为13200元/生﹒学年。

(三)住宿费标准:南湖校区学生宿舍4-10人间:650-135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照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学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学校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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