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 | 作者:广东传媒艺考培训 | 发布时间: 2018-01-10 | 11367 次浏览 | 分享到:

2、美术类专业由2组评委分别对考生的素描和色彩试卷进行评分。


四、专业成绩查询办法

我校将于2018年4月下旬在招生网公布考生专业成绩,届时,考生也可拔打电话0759-2396115查询。学校招生网址:http://zsjy.gdou.edu.cn/zhaosheng/。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报名手续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


六、收费标准

学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入学时暂按学年制10000元/年的标准预收,学年结束时根据学生实际所修专业和学分核算,离校时按实际所修专业年限和所修学分结算,多退少补。学生公寓住宿费1700元/年(以当年物价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七、录取及有关规定

1、招生录取时,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各校考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成绩÷术科总分)×7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30,其中,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200分,非美术类专业术科总分为100分。广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30%+术科统考成绩×70%)择优录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规定,如需征集志愿录取,在“文化成绩达线、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绩达线、山西省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3、考生如获我校2个或2个以上专业合格证并同时报考我校,招生录取时,尊重考生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新生入学后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专业水平复查,身体检查不合格者或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招生工作监督与受理申诉部门

 部   门:纪委办、监察处  

 电   话:0759-2383501、2383145(传真)

 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附  广东海洋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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