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传媒艺考生课参考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招生简章
来源: | 作者:广州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18-04-22 | 23382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重新招收本科,并与海南医学院等单位合并组建海南大学,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学校成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的高校。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按各省规定,把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各省考试院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浙江、四川等个别省份采用本省2018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测试入围资格,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按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专业测试入围资格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4、舞蹈类专业分省按男女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采取有志愿者优先,再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十、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

邮编:571158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

邮编:571127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0898-65812670(美术学院)

 0898-65813072(音乐学院)  

 0898-65813570(音乐学院  传真)

 0898-32165561(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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