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传媒艺考生课参考海南师范大学2018年艺术招生简章
来源: | 作者:广州传媒艺考 | 发布时间: 2018-04-22 | 23162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重新招收本科,并与海南医学院等单位合并组建海南大学,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被列为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学校成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权的高校。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800人,教育硕士生20人,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55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34人(硕士生导师14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0余人。除专任教师外,学院另聘请客座教授8人。

近年来,音乐学院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教师教学、科研成果显著。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百余项。教师、学生定期举行音乐会,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形成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艺术实践氛围,同时学院积极选派专任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音乐学院进行交流学习,并经常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积极探索学院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的有效路径。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18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18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音乐学院学生近年艺术实践成果:

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音乐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

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

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

在 “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中,由音乐学院舞蹈系师生参演的大型编创歌舞诗《黎族家园》代表海南省获得“剧目金奖”和“最佳舞台美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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