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总时间均不超过8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排箫)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所有吹管乐、弓弦乐、弹拨乐乐器均须考生自备,考场仅提供古琴琴桌。
四、打击乐
初试:
1.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
2.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
3.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