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7)歌曲写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艺术歌曲一首(带伴奏)或旋律动机发展。
2.乐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乐理考试)。
复试:
1.视唱
(1)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2)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
2.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3.和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和声考试)。
4.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