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点击“开始录制”,完成人脸验证后,系统自动弹出题目。要求考生面对摄像头,取半身像、竖屏拍摄。考试包含3个科目,每个科目“准备”3分钟,“正式录制”5分钟(全程录像,超时系统将自动停止录制)。在“准备”环节允许考生自备纸、笔等文具,撰写口述提纲,但要求在录制视频时,首先将纸张正反面对摄像头展示;在“正式口述”环节,允许考生手持提纲作答,录制完成点击完成考试,上传视频。整个过程除录制设备外,禁止使用其它任何电子设备。
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证查询窗口。我校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实体证书。
在校考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如考生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我校将保留对考生成绩的最终解释权。
我校2023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我校。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一)对于招生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