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5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招生方式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二)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见省招生办公室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文件。
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核公示
(一)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0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4日至20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4日至20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3.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本人、考生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就读学校和学籍等信息。
(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须带公章页,下同)。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