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四川省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二)声乐演唱考试:考生可无伴奏演唱,也可自备伴奏音乐,考试时间不超过4分钟;
器乐演奏考试:器乐曲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考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
播音与主持艺术考试:自备稿件朗读时间不超过2分钟。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不能兼报。
(四)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复核,凡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档案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五)为保证招生质量,加强监督机制,学校将对专业考试进行复测,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我校仅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七)教学方式: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进行。
(八)新生入校后,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大专起点本科毕业文凭。
(十)本简章的解释权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编: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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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处咨询电话:(028)85430270、854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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