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2025年澳门“四校联考”,且中文、英文、数学正卷三科单科成绩均达700分(含)以上;
3.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在报名期间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sb@gzhu.edu.cn广州大学招生办邮箱:
1.《广州大学2025年澳门“四校联考”入学申请表》(附件1);
2.推荐人意见(推荐人一般应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
3.2025年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单;
4.高中3年学业成绩表;
5.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6.“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语言科及数学科)”声明书(附件2,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7.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影印本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请按顺序依次扫描存档为PDF格式文档,命名为“澳门四校联考+考生姓名”)
我校将综合考生的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和考生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两周内于“广州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被录取的考生。
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新生持加盖广州大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可参评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可以参评教育部设立的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