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专业招生范围内,考生只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报名与考试,不得重复报考。
(2)如考试时间临时有所调整,以考点的通知为准。谢绝函报。
(3)如果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考生必须在本省(市、自治区)设考点的院校参加该校的校考,则考生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4.考试方式
本专业考试包括两个科目,分别为:《叙事文学创作》、《文艺基础知识与影视评论》,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均采取命题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的时间安排根据各考点的具体情况决定。本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和复试,每一位考生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将两科考试成绩总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专业考试合格名额不分配到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点考生校考成绩进行汇总,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生计划的1:4之内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暨南大学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2015年4月中旬后,考生可通过登录“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系统”网站(http://lxlz.jnu.cn/yszs/)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的80%。同时,本专业加设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语文单科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其他分值计算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招生计划(共15名)的7个名额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8个名额按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名的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凡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凡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凡专业考试成绩、高考合成分均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高考合成分计算公式:
高考合成分=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线)×100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提供个人虚假信息材料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