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报名。2018年1月6日至9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cogd.edu.cn/bcks,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在“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模块进行预报名
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院校具体实施,对口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可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后进行。各招生院校制定的专业能力考核方案须在2018年2月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备案后的专业能力考核方案须在校园网公示。招生院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各招生院校须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
四、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省教育厅将视对口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报考意愿情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最终确定本科院校的对口专业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的招生计划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外单列安排。
各招生院校须于2017年11月13日至17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对院校申报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联审。
各招生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专业招生计划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五、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在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考生群体中,根据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省统考两门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本科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根据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录取时不得跨专业录取,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三)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四)各招生院校必须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招生院校送审时,必须携带考生现场报名时由院校经办人查验属实且加具“与原件相符”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