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综发〔2016〕11号文件要求,考生通过“招飞系统”填报确认的志愿为“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及招飞高校录取的依据。考生所报高考院校招飞志愿不在“有效招飞志愿”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志愿,招飞院校不予录取。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的民航招飞选拔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动员、考生报名、预选初检、体检及背景调查等。
1.宣传动员(2017年11月中下旬)。民航宣传动员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各地市招考部门统筹组织所属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8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报考程序,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小组,跟各地市与招考部门沟通协调后,到相关中学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17年11月中下旬)。
(1)考生报名时间为11月13日至11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并填写《2018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18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见附件3),并于12月2日前按时将名册电子版汇总到所属市招生办(考试中心)。
(2)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收齐名册后,在2017年12月6日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航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由南航与其他招飞单位共享名册。
3.预选初检(2017年12月中下旬)。
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级市共同设立面试站进行学员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4)。各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5)。学生预选初检时需持有《2018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无表不得参检。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网站上公布。
4.体检(2018年1月中下旬)。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调查(2018年2月-5月)。
背景调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空勤人员背景调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
6.在“招飞系统”填报有关信息(2017年11月-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