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文艺作品和新闻两类稿件考察学生的普通话语音基础水平、语言感受及表现能力。判断学生是否具备理解及表达作品的基本能力,是否符合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指定稿件每套考题共有两篇,皆需要朗读,评委可根据学生具体表现适时打断。
(三)话题评述
通过话题的评述考察学生的思维反应及语言组织能力。判断学生的认知能力,发散思维能力,语言交流能力等综合水平。每套考题共有两个话题,考生需任选其一进行评述,评述形式不限。
(四)才艺展示
通过考生自身才艺及特长的展示,考察考生的艺术感悟能力,发现考生是否具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其他特长特点。才艺展示不可选择朗诵、台词、无实物表演等其他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艺术考试科目。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一)自我介绍(30分)
考生进行自我介绍的同时考察其所具备的五官、身高、气质等外形方面的基本条件(要求:1.身材匀称,比例协调,五官端正,气质较好。原则上,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2.举止自然大方,反应敏捷得体)。分四个等级:
等级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优秀 | 形象气质和语音面貌好,自我介绍有鲜明的个性特点 | 21分—30分 |
良好 | 形象气质和语音面貌较好,自我介绍有一定的个性特点 | 12分—20分 |
一般 | 形象气质和语音面貌一般,自我介绍较为缺乏性特点 | 6分—11分 |
较差 | 形象气质和语音面貌较差,自我介绍较为无性特点 | 5分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