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新闻与传播学院,该学院拥有国家级“2+2”新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广播电视艺术学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等8个国家、省级教学科研平台,拥有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广播电视一个艺术硕士(MFA)专业领域。多年来,学院为省内外新闻单位、政府部门、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了近千名专门人才,是华南地区广播电视与网络传播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不少优秀的毕业生已经进入中央、省级各大电台、电视台任记者、编导、新闻主播和节目主持人。
※上述专业的外省考生不参加我校校考,我校承认招生省份专业统考,具体招生省份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广东考生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社会音乐)、舞蹈编导归在音乐类校考,文理兼招。
3、广东考生报考音乐学(社会音乐)须获得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
4、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特殊要求:
(1)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明显外在缺陷;
(2)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小于500度;
(3)男性考生身高≥1.70米、女性考生身高≥1.60米(录取时以高考体检信息确认身高为准)
5、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三、考试内容及考试要求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
采用面试形式,考试总分为300分:形象气质考察(100分)、稿件播读(100分)、话题讲述(100分)。
稿件播读若选择播读新闻稿件,考生需播读抽中的两篇稿件,若选择播读文艺作品,考生则只需要播读抽中的一篇稿件即可(文艺作品含散文、寓言和故事三类);话题讲述(讲述时间为3分钟),题目由考点提供。
(二)广播电视编导
采用笔试形式,试总分为300分:基础知识(60分)、命题创作(120分)、影视作品分析(120分)。
基础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常识,时间30分钟;命题创作主要考察考生的故事创作能力,时间60分钟;影视作品分析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时间90分钟。
(三)音乐学(社会音乐)
1、考试要求:音乐学(社会音乐)校考分初试与复试。初试后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2、考试内容:
①初试满分80分。考试内容分别是
A.音乐学(声乐):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中外流行音乐声乐作品、音乐剧作品,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
B. 音乐学(钢琴):由考生准备曲目共2首,现场背谱演奏1首,曲目现场抽签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