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演唱方法:要求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要求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要求五官端正,端庄大方。
(四)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分)
根据作品难度、声音条件、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作品演绎等评分要素综合考量后评定考生成绩。
90-100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能够娴熟地运用各种演唱方法与技巧,并能显现出个人的演唱处理与风格,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形象气质佳,舞台表演能力强。
85-89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娴熟地掌握了各种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80-84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70-7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60-6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6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四、《器乐》(面试)考试大纲(音乐学类专业必考)
考试目的:旨在通过考生所演奏的作品,测定考生的演奏能力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一)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每位考生只能在中外乐器中选考一件乐器。
2.演奏曲目:两首,均为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
(二)考试形式
现场演奏(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一律不带伴奏)。
(三)考试要求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较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较正确把握乐曲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四)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评分)
根据作品难度、技巧难度、音准节奏、演奏方法、演绎能力等评分要素综合考量后评定考生成绩。
90-100分:演奏的曲目难度大,演奏方法正确,能够娴熟地运用各种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并能显现出个人的演奏处理与风格,舞台形象气质佳、表演能力强。
85-89分:演奏的曲目难度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自如地掌握好较高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富有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