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画面描述:根据某段诗句或文学作品,用文字描述一个摄影画面。要求所描述的画面与所提供的诗句或文学作品内容吻合,具有摄影画面的特征。
摄影作品分析:根据一组专题摄影作品及其背景资料,写一篇文章,从摄影语言应用的角度对这组专题摄影作品进行分析(不可写成图片说明或故事梗概)。
图片说明:仔细观察、分析摄影作品,并结合英文提示,分别为每幅作品写出图片说明。
注:本轮次笔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10.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
笔试:
图片分析;
专业能力考察(分镜头创作等,分为 A:文字创作形式;B:绘画创作形式,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提前选定其中一种形式。)
A:文字创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文字表达、视听叙事构思能力;
B:绘画创作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绘画造型功底、将文字转化为画面的能力;考生根据要求采用单幅或多幅形式表达指定内容,绘画技法不限,但不得以漫画形式表现,画具自备。
注:本轮次笔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二)表演专业初复试考试科目
初试(提交个人视频作品):形象气质考察;朗诵(自备材料,故事、散文、寓言、诗歌、独白均可,3分钟以内);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民族、美声、通俗、音乐剧均可,3分钟以内);形体展示(自备,须有伴奏音乐,舞蹈、武术、体操、形体表演均可,3分钟以内)
复试(实时网络视频考试):
表演基础考察(4分钟以内):朗诵(自备材料,故事、散文、寓言、诗歌、独白均可);歌曲演唱(自选曲目,无伴奏,民族、美声、通俗、音乐剧均可);形体展示(自备,须有伴奏音乐,舞蹈、武术、体操、形体表演均可)
表演素质考察(4分钟以内):音乐感受表演(根据指定音乐组织情节完成生活动作);命题表演(根据给予的命题进行个人即兴表演)
注:(1)初试和复试将进行人脸识别等身份信息认证,考生请勿化妆、不要使用美瞳等。
(2)初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最终专业成绩以复试成绩为准。
备注: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等专业及专业方向本轮次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表演专业初试合格,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所有专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果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有冲突,考生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且需在笔试前向考点申请调整面试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