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②器乐演奏3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1首(最好是钢琴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③歌曲创作4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①面试40分(自我介绍;现场回答评委的提问);②编写故事60分[笔试(根据提供的元素编写故事)]
以上各专业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总分满分均为100分。
十、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一、学制和毕业证发放
1.学制:两年(全日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注明所学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可发结业证。
十二、其他事项
1.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检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我院将于7月底公布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请自行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并下载合格证,我院不单独寄发纸质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本简章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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