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七、违纪、违规处理
1、正式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视频中均不得含有姓名、省份、报名号、中学等任何考生个人相关信息,也不得有任何可能与考生个人信息相关的场景、镜头,提示性的文字、图案、背景、声音等,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并取消考试成绩。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艺术类录取新生进行入学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复查确认为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我校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八、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打印
考生于2020年7月下旬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专业成绩查询,成绩合格者在线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不再通过邮递方式寄发合格证。
九、学费及住宿费
艺术类本科学费:15000元/学年
住宿费:1200元/学年
十、兜底保障:
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确因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等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28-87516537 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学校将指派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确保考生顺利考试。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http://www.sfc.edu.cn
招生Q Q咨询:800138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