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四川美术学院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处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7.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8.联系方式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处官网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