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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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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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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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2023年校考,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 录取。
(一)“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进入各专业学习(第二学期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考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三)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四)校考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本科招生”(szubkzs)公布;校考复试考试成绩和合格线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合格证不再打印、邮寄。
(五)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六)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区号:0755;
邮编:51806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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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大学2023年艺术类校考考试大纲
3.各省各专业统考子科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