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自负其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广州市天河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2023年3月29日)。
四、考试流程
考试流程:网上考试确认—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及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
(一)网上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9:00时至2023年3月31日17:00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二)笔试
1.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6日12:00时起,成功报名且已考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3年4月8日或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的人员。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名单。免笔试人员,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三)基本能力测试
1.打印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2023年4月19日17:00时起,通过笔试的考生(含免笔试人员)请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基本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3年4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