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
来源: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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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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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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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
(一)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允许考生兼考不同专业或剧种方向。
(二)考试(评分)时间
2025年省际联考(评分)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之间,各专业(剧种)具体考试时间以组考高校公布为准。请考生注意相关信息发布,并按照要求完成戏曲类专业考试。
(三)考试要求
各专业(剧种)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具体信息详见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科类对应关系表和戏曲类本科专业考试说明(见附件)。各专业(剧种)考试指南详见各组考高校招生公告。
(四)成绩发布与复核
组考高校负责发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方式详见组考高校通知。
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组考高校提出申请,组考高校按程序进行复核后及时反馈。成绩复核内容包括: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提供考生查卷(视频)服务。
六、志愿填报
参加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考生应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高校戏曲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戏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省际联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八、违规处理
在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高职(专科)相关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可参照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考试说明
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