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音乐治疗专业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及要求
1、音乐表演: 演唱歌曲 2 首或演奏乐曲 2 首,曲目自定,乐器不限
2、《基础乐理》《视唱》《听写》 《音乐常识》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治疗专业不需要进行校考报名。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治疗专业在艺术本科 A 选择平行志愿模块填报志愿按照湖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计分方法
湖北省考生:
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 A 平行志愿投档成绩计算规则执行
非湖北省考生:
(1) 专业结构成绩 (百分制) =音乐常识 45% +音乐表演 45%+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 2%
2) 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X6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X100X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