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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考试内容
来源: | 作者:广东艺考培训 | 发布时间: 2020-07-30 | 9201 次浏览 | 分享到: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 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 分); 创作 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 分); 创作 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 品,250 分)。
     书法学专业 测试内容:
    临帖(对临指定碑帖,250 分);
创作 I(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品,250 分);
创作 II(篆、隶、行、草任选一种,不得为楷书,将指定文字写成书法作 品,250 分)。

    说明: (1)不得在卷面上打格、盖印章,不允许做任何标记。
(2)不得自带纸张。由学校提供考试用纸及草稿纸。
(3)书写用具一律自备。包括:毛毡、笔洗(自带适量用水)、墨碟、毛 笔、墨液、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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