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艺考资讯
更多
2023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来源:2023年佛山市中考音乐特长生 | 作者:2023年佛山市中考音乐特长生 | 发布时间: 2023-02-28 | 19437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3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音乐术科统考考生必须参加声乐、器乐、视唱练耳三个科目考试。声乐科目所选曲目须在规定范围内选取。器乐科目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取。视唱练耳科目分为视唱和练耳两部分。

2023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中音乐类专业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市中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的学生。


二、考试科目

音乐术科统考考生必须参加声乐、器乐、视唱练耳三个科目考试。声乐科目所选曲目须在规定范围内选取。器乐科目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取。视唱练耳科目分为视唱和练耳两部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声乐、器乐和视唱练耳三个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分别按35%、35%和30%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音乐术科统考总成绩,即考生音乐术科统考总成绩=声乐×35%+器乐×35%+视唱练耳(练耳80%+视唱20%)×30%。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和形式。考生须在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声乐规定的100首曲目范围内选取其中一首曲目参加考试(见附录1),根据谱例提示要求演唱,可移调演唱,自带钢琴伴奏谱,钢琴伴奏一律由考点提供(不可自带伴奏),伴奏曲谱一律用A4纸打印。

3.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是五官端正,无影响声乐演唱的先天缺陷,吐字清楚、语言表达清晰。同时,考生手、脚及身体具备器乐学习的正常生理条件。

(2)考生必须背谱演唱,否则作扣分处理。

4.评分标准。声乐考试满分100分,按照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3个项目进行综合量分。每个项目具体分数段根据现场演唱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几方面进行参照量分,最终解释权属当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声乐考官小组。

声乐项目评分比例:

(1)嗓音条件40分(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条件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重大疾病。)参照分数段:

A.31—40分: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重大疾病,嗓音条件好,声音条件有较大的可塑性。

B.21—30分: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重大疾病,嗓音条件较好,音色、音质较好,声音潜质较好。

C.11—20分:发声器官、呼吸器官无重大疾病,嗓音条件一般,音色、音质一般,声音有漏气现象,声音潜质一般。

D.10分以下:声带闭合功能不好,嗓音条件较弱,音色较弱,声音漏气现象明显,声音潜质较弱。

(2)演唱方法30分(歌唱状态良好,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歌唱呼吸正确,声音畅通,演唱流动性较好,吐字清晰,能用较准确的语言演唱歌曲),参照分数段:

A.21—30分:歌唱状态积极,发声方法规范,吐字清晰,声音畅通。

B.16—20分:歌唱状态良好,发声方法基本规范,吐字较清晰,声音较畅通。

C.11—15分:歌唱状态较一般,发声方法较一般,咬字较一般,演唱流动性较一般。

D.10分以下:歌唱状态较弱,发声方法较弱,咬字不够清晰,声音不够畅通。

(3)音乐表现30分(演唱具有一定的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能较好的表现歌曲的音准、节奏、情感等),参照分数段:

A.21—30分:演唱的音准、节奏、歌词准确,音乐表现力强,作品表现完整。

B.16—20分:演唱的音准、节奏、歌词较准确,音乐表现力较强,作品表现较完整。

C.11—15分:演唱的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性一般,音乐表现力较一般,作品表现较一般。

D.10分以下:演唱的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性较弱,音乐表现力较弱,作品表现较弱。

(二)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 33种,包括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唢呐、笙、二胡、高胡、古筝、阮、琵琶、柳琴、三弦、扬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电贝斯、电吉他、古典吉他、打击乐 ( 仅限:爵士鼓、玛林巴、排鼓、颤音琴)。

(2)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和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各1首,其他器乐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钢琴考生按要求在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钢琴规定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见附录2)。

钢琴以外的其他器乐考生按要求在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器乐规定曲目范围内选择(见附录3)。

3.考试要求。

(1)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要反复演奏,演奏速度尽量接近作品原速。

(2)考生须背谱演奏,否则作扣分处理。

(3)考生须自备考试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曲谱,以备考场考官查阅。

(4)考生可自带钢琴、扬琴、笙等伴奏,不能用CD、MP3及其他音源伴奏。

(5)考场提供钢琴、古筝琴架,其他乐器(包鼓槌等)考生自备。考生统一使用考场提供的琴架。

(6)考官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在考试过程中叫停,不影响最终评分。民乐考场,考官可根据考试需要,按照曲谱进行段落抽考。

4.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考生必须具备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情绪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三)视唱练耳(由视唱和练耳两部分构成,其中练耳采取笔试形式)。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其中视唱20分,练耳80分。

1.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条件。 

(2)考试形式:笔试(分值80分)。

(3)考试内容。

⑥音乐基础知识:可参考现用初中七、八年级音乐教材(湖南文艺出版社)

(4)笔试时间30分钟。

(5)笔试考生须知。

①考生自备2B铅笔。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按照题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选择题方式,在答题卡上作答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②书写工整,认真填写姓名、考号,不得在答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一律算作弊。

2.视唱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视唱是每位考生必考项,通过看谱即唱,测试学生的视谱能力、音准、音高的准确感和音乐的情感表达。

(2)考试内容。

①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②范围:C自然大调式、a自然小调式以及中国C宫系统各五声性民族调式,不含调式变音;节拍为2/4、3/4拍子;节奏为上述④节奏型;8-10小节;音域为g—e2,旋律音程为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3)考试形式。

①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有30秒钟的准备时间)。

②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评分标准。

视唱分数占视唱练耳总分比例20%,按满分100评分。

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