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认同广州外国语学校的办学理念,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和优秀思维品质,且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初中毕业生。
(二)艺术类报名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三等奖以上。
2. 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二等奖以上。
3. 获得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铜奖以上。
4. 获得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铜奖以上。
5. 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级、省级体育舞蹈赛事个人前六名以上。
6. 获得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获奖者(需为金奖以上并经市教育局确认)。
7. 参加“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展演活动演出者(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展演证书)。
8. 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9. 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项目含京剧、粤剧、古琴、剪纸等,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举办相关比赛的艺术活动,如个人艺术水平突出,可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校认定后给予推荐,按程序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审定。
(三)体育类报名条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2. 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3. 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
(四)获奖证书有效期
比赛获奖证书有效期为2018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