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全市其他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第三批:
中职学校(三二分段)。
第四批:
梅州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
第五批:其他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
民办高中共 6 所: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梅州市梅雁中 学、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梅州市培英东山高级中学、梅州市培英中学、梅县区富力足球学校。
其中分 2 批次招生的学校有 4 所:①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计划数 120 人列入第一批招生、 880 人列入第二批招生;②梅州市梅雁中学计划数 120 人列入第 一批招生、480 人列入第二批招生;③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计划 数 80 人列入第一批招生、120 人列入第二批招生;④梅州市培 英东山高级中学计划数 140 人列入第一批招生、560 人列入第二 批招生。
4 所民办高中在第一批招生的学生学费参照公办高中收费 标准执行,其他收费项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第二批招生的 学生学费以及其他收费项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 择优录取”的原则。
1.市属 2 所示范性高中(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的名额分配生、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2.梅江区梅州中学、梅县区高级中学、广东梅县外国语学 校名额分配生面向本区内初级中学和市直属初级中学招生,其 他第一批公办高中名额分配生面向本县(市、区)内初级中学 招生。
3.8 所各县(市、区)所属示范性高中和广东梅县外国语学 校、兴宁市齐昌中学、五华县高级中学、梅江区嘉应中学、梅 县区华侨中学、五华县田家炳中学、五华县中英文高级中学、 梅州市梅雁中学、梅州市外语实验学校、梅州市培英东山高级 中学的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4.第二批公办高中的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本县(市、区) 招生(兴宁宁中中学的跆拳道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 中的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1.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的模式 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第一批普通高中、第 二批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生部门负 责。第二批公办普通高中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生部门 负责。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在市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 招生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新生。市、县(市、区)招生部门通过 市招生录取平台,按招生录取办法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招生学 校(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招生学校组织缴费注 册、注销等工作。市、县(市、区)招生部门对招生学校执行 国家、省和市招生政策进行监督和检查。考生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普通高中注册的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不能再参 加普通高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