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教育局 | 作者:梅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3-05-29 | 16863 次浏览 | 分享到:
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2023 年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 5 月 28 日 9:30 至 5 月 31 日 17:30。


2.第二批普通高中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学生个人原因未 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分 数进行补录。补录计划应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市招生录取平 台征集志愿,按考生志愿、中考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 录取。 


(三)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 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的 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而造成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 生负责;考生按志愿被成功录取后,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3.录取投档原则和办法

(1)投档原则。普通高中各批次各类招生录取按成绩优先、 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2)各批次志愿设置。第一批:自主招生 1 个,名额分配 生 2 个,普通生 8 个;第二批:自主招生 1 个,普通生 6 个; 第三批:中职学校(三二分段)2 个;第四批:梅州中职、中技 学校(全日制)2 个;第五批:其他中职、中技学校(全日制) 2 个。 


(3)招生录取批次顺序。先录取第一批,第一批录取结束 后再录取第二批,以此类推。第一批录取学校按自主招生、名 额分配生、普通生顺序进行录取;第二批录取学校按自主招生、 普通生顺序进行录取。 


(4)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招生办根据 2023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情况以及考生成 绩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自 主招生除外)。普通高中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其 中:名额分配生投档按考生志愿和所在初级中学中考总分排位 顺序进行,若名额分配生成绩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则不予投档。未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转加到第 一批普通生计划中录取。 


(5)自主招生录取办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在各批次 第一顺序录取。考生成绩由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术科) 考核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具体合成比例由各学校在自主招生方 案中公布。体育、艺术类由学校设定文化分和术科分录取最低 控制分数线(文化分和术科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 于各自总分 840 分的 50%,即 420 分),市招生办根据学校自主 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各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 考生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投档给招生学校择优录取(合 成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术科分高的考生)。具体工作依照梅州市 2023 年自主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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