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中山大学 | 作者:中山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 | 发布时间: 2024-06-10 | 865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山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中山大学三校区五校园以统一代码进行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七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山大学确立了事业发展“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即“从二〇二一年到二〇三五年,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领先水平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从二〇三五年到本世纪中叶,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显著中大风格、引领未来发展的世界强校,推动办学水平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前列”,坚定地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心同向同步同行,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立志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中大贡献!

    第八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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