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作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0-05-11 | 1975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2.各类中职学校、珠三角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生源中职学校录取分段进行。

开展春季招生组织生源工作的中职学校,要积极向广大往届初中毕业生做好宣传工作。学生报到注册后,中职必须在中招服务平台上及时导入数据、提交拟录名单;中招主管部门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和打印名册等工作。省中招服务平台按照修订后的数据标准开放春季招生的相关服务功能。中招学校按规定时间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提交往届生拟录名单,导入的数据格式将在省中招服务平台上公布。往届生春季招生的审核工作、往届生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工作,与秋季录取备案工作时间同步完成。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

秋季第一阶段录取阶段,统一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录取,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

秋季第二阶段录取阶段,未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可自主组织生源,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并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备案。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针对性,确保招生数据的准确性,省中招服务平台将于规定时间清空已被录取但未注册的学生数据。

3.各地级以上市具体录取时间安排,须在录取前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备案(邮箱:dengjh@eeagd.edu.cn)

(二)招生录取原则

1.五年一贯制 全省统考(即依据全省文化课统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下同)一般专业,由省招生办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音乐、美术和体育等专业,由省招生办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在考生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结合考生术科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50号)、《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粤招办普 〔 20203号,其中: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统考报名时间已作相应调整,具体请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公布);考生参加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被录取后,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招生的录取原则按粤教考函201950号要求执行,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五年一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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