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来源:广东教育考试院 | 作者:广东教育考试院 | 发布时间: 2020-10-29 | 18069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个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选报音乐类的考生,在音乐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个统考类别选择,这三个类别可以兼报;音乐类考试科目根据考生选择的类别确定。

对于实行专业校考联考申请考点的,将优先审批、优先保障。在我省设点校考必须执行我省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办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5和附件6)

3.考试要求

高校有关艺术类校考专业考试可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方式(即现场录制本人作品并提交,考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分),也可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考核。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应使用我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成绩或采取线上考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初选,对通过初选的考生再组织现场校考,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考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我省拟定于2021年3月13日-14日进行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有关院校尽量避开在此时间段安排校考)。具体的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5.成绩评定、上报与合格证发放

校考的评分(评卷)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2021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在“艺考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确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颁发校考合格证。

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完毕后,省招生办将根据院校上报的校考合格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供考生报考志愿的招生院校下载。各艺术类招生院校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院校本专业,其它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第八条  考务管理

承担术科考试的考点(包括省统考、校考,下同)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本地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要求参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51号)文件执行。要加强对考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现场须进行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电子监控摄像(或现场录像监控),鼓励探索使用人脸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严防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每个考场需安排2名以上(含2名)的教师监考,考场外设若干流动监考员,视频监控室设若干视频监考员。监考教师要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有关考生的报名材料、考试答卷或视频记录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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