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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歌剧表演人才培训”招生简章出炉
来源:广州艺考机构 | 作者:广州艺考机构 | 发布时间: 2024-05-05 | 1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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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

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歌剧表演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任务,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全面部署,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文化文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


(二)实施特点

上海音乐学院“歌剧表演人才培训”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力繁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贡献力量。本项目依托上海音乐学院的学术底蕴和师资力量,将歌剧表演、歌剧艺术指导、歌剧导演、歌剧语言指导、歌剧史论讲座、歌剧作曲讲座等多个部分相结合,是新时代综合性、全方位的歌剧表演人才培训。






二、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现代专业音乐教育的奠基者和孵化器,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中国音乐教育的杰出代表在海内外享有盛誉,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办学九十七年来,恪守“和毅庄诚”的校训规范,始终与国家民族命运休戚与共,始终站在音乐艺术发展的前沿,创立并不断完善中国专业音乐艺术的教育体制与办学模式,为中国音乐教育事业和文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2017年,被列为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学校。


上海音乐学院学科体系完备,是全国最早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专业音乐学院,形成了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理论、音乐应用“四轮驱动”的音乐学科综合体系。在第四轮、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获A+评级;在2018年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上海音乐学院获评艺术(音乐)类A+。办学层次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硕士、博士),设有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办有附中和附小,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大中小”一贯制艺术人才培养体制。


上海音乐学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师生创作了一大批代表中国、影响世界的音乐杰作。近年来,交响曲《丝路追梦》《鲜红的太阳》《石库门随想曲》、歌剧《贺绿汀》《康定情歌》、音乐剧《海上音》《梦临汤显祖》《春上海1949》《忠诚》等一大批原创作品,获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或入选中国文联、中国音协的交响乐作品展演等。


当前,上海音乐学院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为愿景,明确和坚守“中国高等音乐教育的引领者、文化强国战略的支撑者、上海文化品牌的贡献者、长三角音乐联盟的牵引者、国际文化艺术交流的示范者”。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红专兼备、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艺术人才,为早日全面建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顶尖高等专业音乐学府而不断奋进。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1.开班仪式

时间:2024年7月12日

2.集中授课

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8月15日,30天;

内容:个别教学观摩课、小组实践课、集体理论课

3.艺术实践

时间:2024年10-11月,约30天

内容:小剧目排演、经典歌剧选段音乐会、研究文案写作

4.结业仪式

时间:2024年12月


(二)培训地点

上海音乐学院、上音歌剧院


(三)课程设置

项目主要课程:歌剧声乐表演大师课、歌剧表演实践课、歌剧剧目排演课、歌剧史论讲座(歌剧发展史、歌剧美学、民族歌剧研究、经典歌剧鉴赏)、歌剧创作理论讲座、正音课(意大利语、俄语、德语、法语)、经典歌剧选段音乐会排演、小剧目排演等。


(四)成绩评定

根据学员的出勤情况与课业水平,采取质、量结合的评定标准,各项占比为:课程出勤情况20%,课堂互动情况20%,艺术成果展示40%,理论研修成果20%。考核合格后,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廖昌永

2.授课专家:

歌剧表演:廖昌永、雷佳、王宏伟、郭森、黄英、李秀英、王凯蔚、周正、宋波、黄萱;

歌剧指挥:张国勇、李心草、林大叶、张洁敏;

歌剧作曲:张千一、许舒亚、周湘林、瞿小松、郭文景、丁缨;

歌剧史论:钱仁平、居其宏、杨燕迪、李诗原;

歌剧导演:曹晓雯、林梅、马埃斯特里尼(P. F. Maestrini)、林登(R. Linden)、斯特凡努蒂(I. Stefanutti);

歌剧导赏:韩斌、李栋全;

歌剧制作与推广:尤继怡、程瑜怀、朱丹丹;

语言:宗师(俄语)、汪任酩(意大利语)、刘畅(德语)、李一(法语)

歌剧艺术辅导:王蕾、朱和、冯佳音、孙启迪;

以及国内外歌剧创作、表演、理论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资深学者。


(六)培训成果

1.歌剧表演艺术实践:举办阶段性汇报演出3场,结业演出1场;

2.研究与评论:每名学员撰写歌剧历史、理论相关选题学术论文或歌剧创作、表演、制作推广相关话题评论文章1篇(0.5万字以上),集结成册;

3.学术研讨会:举办相关主题高端论坛1场,学员作为参会代表发言。


(七)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2.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3.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四、培训对象




(一)学员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艺术院校、院团的歌剧声乐、歌剧艺术辅导等方面人才,择优录取30名。

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

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二)录取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审核报名者提交的材料,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情况于2024年6月在相关平台发布。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为:

1.《歌剧表演人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下载填写表格后,本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扫描保存为PDF文档;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读证明,获奖证书,表导演剧目/声乐艺术辅导节目单等;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相关证明材料请保存在同一PDF文档中,按顺序编排;

3.本人表导演/声乐艺术辅导作品的照片、视频(文件总大小不超过1G)。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发送至luping@shcmusic.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单位+歌剧表演人才培训报名”。同时请扫以下二维码,填写“歌剧表演人才培训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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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员报到

时间:2024年7月12日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

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单位部门: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歌剧学院

办公电话:021-53307322

联系人:陆平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南楼105室

邮政编码:200031

电子邮箱:luping@shcmusi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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