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市招生办审核,市招生办审核后应在当次考试前20天内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详见附件3。
六、 其他事项
(一)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市招生办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11月5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维护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
(二)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报名期间,报名资格或政策事宜可咨询我院中招处,电话:020-38627921;报名系统可咨询我院信息管理处,电话:020-38627912。
附件:1.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3.残疾考生参加2018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