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参照国内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之一,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资质。
一、招生计划
2022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如下: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1、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符合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相关专业在各省(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要求,请参考学校官网公布的《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2年各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表》(点击查阅)。如后续因疫情等原因,考生所在省(市)统考科类有所调整,请以各省(市)考试院最终要求为准。

3、校考科目及考试规程: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考试科目
播音与主持艺术考试科目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考试科目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考试科目
流行舞蹈街舞专业考试科目
流行器乐专业考试科目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专业考试科目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
摄影专业考试科目
绘画专业考试科目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考试科目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实行分省计划招生的专业类别中,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作分省计划、全国招生的校考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照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符合所在省相应投档要求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
3、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