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信息,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有关资格审核指引详见附件5。
(五)跨区生。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六)体育考试医务审核。3月24日前,各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须根据《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特殊考生医务审核指南》要求,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工作。
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或“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或留意市招考办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经审核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中考报名工作是重要基础环节,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严守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管理中考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完善平台中的单位及联系人信息,严格管理各类考试数据,加强岗前培训,加强对考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我市中考政策宣传解读,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依法落实和保障初三学生参加中考权利,不得干扰、限制学生报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中途退学、提前“分流”或转校。我市中考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具体要求以省印发的当年相关文件为准。根据省文件“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相关要求,准备回户籍地升学的随迁子女,应提前了解户籍地中考政策,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和升学。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学校须凭学生和家长签名的报告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原因登记,并上传经学校审核的书面报告。各学校要制定中考各项考试备考方案,指导考生加强自我调节,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带来的影响,增强中考信心。要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参与涉考培训咨询机构任何形式的涉考培训活动,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