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2023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广州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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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州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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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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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语学校2023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促进我校多样化特色发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人才,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2.艺术类
符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规定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学校坚持“个性发展、特长发展、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对体育、艺术特长生坚持特长学习和文化学习两手抓,培养综合素质强、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直接领导,教务处、德育处参与的特长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特长生的培养工作。
2.学校根据每位特长生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培养机制,配备对应的专业指导教师和文化课学习导师,负责特长生的专业训练和文化课辅导,促进特长生的全面发展。
3.录取后学校将与特长生签订相应的管理协议书,对训练、比赛和学习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与明确。
1.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认同广州外国语学校办学理念,在初中阶段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和优秀思维品质,且有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初中毕业生。
3. 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
1.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国家、省级、市级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三等奖以上。
2.获得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专项比赛二等奖以上。
3.参加其他大型国际比赛的获奖者(需为金奖以上并经市教育局确认)。
4.参加“羊城学校美育节”系列展演活动演出者(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展演证书)。
5.广州青年交响乐团入团满一年以上团员且代表乐团参加正式交流演出(必须出具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
1.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含市教育局委托广州市学生体育艺术教育协会承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
2.获得区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3.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标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