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统一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每个考生可报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的一个项目、一所公办中职学校的一个项目。如报考的项目有细项,则报名时必须选择一个细项,详见附件《自主招生细项清单》。
(三)考生报名后,由招生学校开展报名资料审核,公示拟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测试)。
四、考试组织方式
(一)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组织方式
1.高水平项目类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高水平项目特色发展学生,先组织校考,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参加市考名单。校考由招生学校组织,市考由市教育局组织。
(1)校考。由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高水平项目自主招生校考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学校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测试评审工作。各招生学校成立各项目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其中非笔试项目的测试评审小组需由外市专家、本市外校专家和本校专家三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多于2人。有相同招生项目的学校可进行多校联考,由联考学校联合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联合组织测试评审工作,成立联考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其中非笔试项目的测试评审小组由外市专家和联考学校专家两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各联考学校专家1人,外市专家不得少于评审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校考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校考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市考。
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校考成绩(有笔试的项目除外),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各招生学校根据校考考核结果和公示确定后的校考成绩,从校考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项目招生计划数2倍比例确定入围市考人员名单,同分者并列进入。如校考成绩60分以上人数不足项目招生计划数2倍的,则该项目校考合格人员全部入围市考。各招生学校把公示确定后的校考测试成绩上报市教育局备案,校考成绩按40%计算入自主招生考试成绩。
(2)市考。由市教育局制定高水平项目市考工作方案。笔试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保密命题和阅卷评分。非笔试项目建立市内市外相结合的测试评审专家库,每个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名专家组成该项目的市考测试评审组,考试现场抽签决定组长1名,组员5名。组长负责组织和监督,不参与评分;组员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