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来源:​东莞市2025年教育局 | 作者:​东莞市2025年教育局 | 发布时间: 2025-04-18 | 98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东莞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市考成绩(有笔试的项目除外),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市考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市考成绩不合格的不能通过自主招生考试录取。市考成绩按60%计算入自主招生考试成绩。

  2.特色项目类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色项目类学生,由市教育局制定特色项目市考工作方案并组织市考。笔试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保密命题和阅卷评分。非笔试项目建立市内市外相结合的测试评审专家库,每个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名专家组成该项目的市考测试评审组,考试现场抽签决定组长1名,组员5名。组长负责组织和监督,不参与评分;组员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

  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市考成绩(有笔试的项目除外),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测试评审成绩不合格的不能通过自主招生考试录取。

  (二)公办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组织方式

  公办中职学校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和特色项目类学生,由各招生学校分别制定本校高水平项目类、特色项目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测试评审工作。

  各招生学校成立测试评审工作小组(本市外校专家和本校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多于3人)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有相同招生项目的学校可进行多校联考,由联考学校联合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意后,联合组织测试评审工作,成立联考测试评审工作小组(联考学校专家和非联考学校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各联考学校专家1人,非联考学校专家不得少于联考学校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

  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测试成绩(有笔试的项目除外),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天。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测试评审成绩不合格的不能通过自主招生考试录取。

  各招生学校把公示确定后的测试成绩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1.相应项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加分)须高于(或等于)录取资格线,自主招生考试校考、市考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低于C等级。

  2.各招生学校可以以市定录取控制线(表1)作为录取资格线,也可以在此基础上以20分为一档自行提高录取资格线。具体招生项目的录取资格线与自主招生计划一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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