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权重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30%,学校测试成绩占70%;艺术类权重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50%,学校测试成绩占50%;科技类权重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学校测试成绩占30%。
六、工作流程
(一)报送计划。各招生学校于4月上旬,上报自主招生计划和自主招生项目申请至市教育局,招生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及时报备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二)公布计划。市教育局于4月中下旬公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后各招生学校公布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三)考生报名。考生于4月中下旬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各招生学校于4月底前完成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并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拟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不少于3天后,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五)组织考试。
1.普通高中学校
高水平项目类:5月11日至15日,各招生学校组织开展校考,具体考试时段由各招生学校安排并通知考生。市教育局于5月中旬公布高水平项目市考工作方案,并于5月25日组织开展高水平项目市考。
特色项目类:5月17日至18日,市教育局联合招生学校组织开展特色项目市考。
2.公办中职学校
5月19日至5月24日,各招生学校组织开展招生项目的测试评审。
(六)正式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教育局对通过考核的特色发展学生进行提前批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结果与第一批次录取结果同步公布,公办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结果与第二批次录取结果同步公布,均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保障与纪律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审核招生简章,严密把关招生宣传,指导落实信息公开;派员全面检查各招生学校是否严格执行本工作方案及学校自主招生方案,重点督查评审专家组成及来源、现场考试及专家评分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现象和行为。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指导,在属地学校开展自主招生期间积极配合市教育局,派出督导员实地督导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各招生学校需建立评审专家和考生特殊关系(师生关系、亲属关系等)申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违规评审专家“黑名单”制度,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评审专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与我市高中阶段自主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