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通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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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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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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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1.5×40%。

二、招生计划
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75%。
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
(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
(二)参加了2023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
(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往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
(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
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
(一)考试安排
1.广东省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术科统考安排如下:
考试科类 | 考试科目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体育类 | 体育术科统考 | 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同时填报 | 2023年1月4-13日 |
艺术类 | 美术、广播电视编导术科统考 | 2022年12月3日 |
音乐术科统考 | 2023年1月4-14日 |
舞蹈术科统考 | 2022年12月28-31 日 |